广州公司营业单位注销登记工商受理所需资料

发布于:2014-11-27 09:50:33
 
一、广州公司营业单位注销登记工商受理所需资料
 
  (1)负责人签署《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负责人签署、营业单位盖章);
 
  (2)营业单位签署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营业单位盖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 
 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、权限、授权期限。
 
  (3)营业单位被依法责令关闭的,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;
 
  (4)主管部门(出资人)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理文件;
 
  (5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;
 
  (6)营业单位公章;
 
  (7)营业单位的《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 
  注:
 
  (1)依照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设立的营业单位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。
 
  (2)《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可以在网上下载,也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。
 
  (3)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
 
 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营业单位签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
 
  二、如您在广州注册公司变更方面及广州一般纳税人方面有所疑问,欢迎您致电咨询我们!